关于胡兰芳等同志的决定任免通知
经2012年6月5日桂东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胡兰芳、刘佳龙、黄云、郭名德、李正平、郭三才为桂东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决定免去:
甘健苹的桂东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委会委员职务。
桂东县人大常委会
2012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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