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导不文明停车现象
按我县安排,县人大机关为县创文网络化管理十一责任区的牵头单位。8月17日上午,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子成带领县人大机关与十一责任区其他成员单位一起联合开展了宣传、劝导行动,并与责任区内的临街店面负责人一一签订了责任状。
十一责任区为沤江河以北至裕和路两侧,下阳河以东至沤江,为县城城区中心街道,临街均为商铺店面,车流量、人流量都比较大。为开展好宣传、劝导工作,参与单位分成多个小组,划片开进行。行动中,向临街的店面发放了《桂东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基本知识手册》、《桂东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模拟问卷调查表》,向他们介绍了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的基本知识、我县创文明县城的进展情况以及创建工作对城区管理的要求等等,当场签订了《桂东县创文网络化管理十一责任区“门前五包”责任状》,并对街边占道停放的车辆进行了规劝,要求他们将车辆停放到规定区域。店面负责人均对创建工作表示支持,并希望能继续加大力度,让县城设施更完备、环境更舒适、生活更便利。
行动结束后,邓子成要求十一责任区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行动上抓好落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管理任务,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进一步增强工作使命感,把文明县城创建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每天都要有专人到各责任区巡查,督促落实“门前五包”,劝导违规违纪行为,收集居民反馈的文明县城创建问题,并及时提出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