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报 第14届23号(总第228期) 2016年9月18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桂东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议 题
一、听取和审议县司法局关于律师队伍建设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批评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任命桂东县县乡两级选举委员会部分组成人员的议案》;
四、讨论《桂东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
桂东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情 况 综 合
2016年10月21日,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在桂东宾馆①号楼五楼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何滔滔主持通过会议议程后,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张友恒主持了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人选李业军,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何滔滔,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人选张丽娟,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黄冠斌、张友恒,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人选周建新,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政府副县长人选邓子成,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人选张焱康,县人民法院院长陈安波,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人选邹军华,八面山管理局局长、党委副书记,县委办常务副主任扶秀娟,县人大常委会正处级干部黄维意、何先德,县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县人大机关科级干部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司法局关于律师队伍建设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我县律师队伍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能恪守职业道德,遵守执业纪律,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桂东和谐稳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但仍存在律师队伍比较薄弱、社会对律师队伍的舆论评价不乐观等问题。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及司法部门要加大培养和引进律师的工作力度;加强监督管理,规范律师队伍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从业行为;加强业务培训,努力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与时俱进,不断拓展服务市场。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批评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目前,100件建议均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其中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已经全部解决的(A类)共18件,所提问题部分解决的(B类)共47件,所提问题暂时不能解决的,但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C类)共32件,所提问题因法律法规和政策所限,不能解决的(D类)共3件,100件建议通过征集所有领衔代表书面反馈意见,全面表示满意。会议认为,县政府及各承办单位对县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收到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高度重视,在衔接工作上,相比往年,与县人大常委会对代表建议办理的新要求对接更到位,与代表沟通更加及时、有效;在办理工作上,相比往年,机制更加完善,答复的时间、格式更及时、更规范,办理的质量和效率都有所提高。但仍存在少数承办单位不重视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及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提高办理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进一步强化跟踪督办,及时跟进办理中的代表建议,兑现办理承诺。
会议审议并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关于任命桂东县县乡两级选举委员会部分组成人员的议案》。
会议讨论了《桂东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
桂东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出席、请假、列席人员名单
出席:
何滔滔 邓子成 黄冠斌 张友恒 李建强
何冠群 钟鹏程 李金山 扶良华 黄曙光
李耀东 胡玉娇 郑晓敏 扶秀娟 张焱康
郭亚飞 李 刚 郭益清 赵文贵 黄鹤林
郭 倩
请假:
李飞雄 李莉莉 欧凯娟 曹小奇
列席:
李业军 张丽娟 周建新 陈安波
邹军华 黄维意 何先德 黄志宏
张志军
县人大机关科级干部。
记录:
唐胜红